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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离婚一方有债务另一方不知情首先要判断是个人债务还是共同债务。被认定为个人债务的由个人偿还。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首先应当由共同财产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不算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形如下:夫妻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如一方赌博所借的债务;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三、1.主张债务为共同债务的,应提供与债权人的借据,并且证明其举债所带来的利益由夫妻共享。
2.另一方,辩称不知情该债务的,应提供反驳证据,即证明债权人知道夫妻实行的是约定财产制,且明知道债务由夫妻一方来承担。
找法网提醒您,对于以上可疑夫妻债务处理,可以通知债权人亲自出庭作证;如果对方当事人对债务不承认,并且根据已有证据难以查明事实的,可告知债权人另案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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